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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
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预计2023年1月10日起,我市污染物持续累积,可能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。按照省大气办《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》(冀气领办函〔2023〕1号)建议,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,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,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2023年1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公众防护措施
建议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,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;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;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;室外工作、执勤、作业、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、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。